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党委全体成员就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遏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作出如下承诺:
一、坚决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决策部署全面及时有效贯彻落实。
二、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严格按照规则和程序办事,坦诚相待、相互补台,不搞各自为政。
三、坚决保持与人民群众直接的密切的联系,每年在基层单位蹲点调研不少于60天,识民情、接地气,不脱离群众。
四、坚决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短期行为。
五、坚决落实好中央和省市惠民利民政策,集中力量解决关系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不出台违背群众利益的决策。
六、坚决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不断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不违规插手干部的选拔任用。
七、坚决落实八项规定,带头发扬务实作风,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会议、活动和文件,不搞没有实际作用的检查、评比、表彰和培训。
八、坚决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不收受红包和贵重物品,不接受超标准接待与陪同,不超标占用住房、办公用房和配备车辆,不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搞没有实质内容的出国考察,不利用权力为子女亲属谋取利益,坚决做到会员卡、商业预付卡“零持有、零报告”。
以上承诺,请全市公路养护管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群众监督,如有违背,请提出批评或向上级反映。
中共石家庄市公路管理处委会
2014年2月28日